今日起我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

来源:2018-04-02 17:46:32

人民网北京4月2日电(记者孙博洋)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的通知 》(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自2018年4月2日起实施。

《通知》规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水果及制品等120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加征关税税率为15%。对原产于美国的猪肉及制品等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加征关税税率为25%。

《通知》还规定,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

据悉,此次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是为了维护我国利益,平衡因美国232措施给我国利益造成的损失。2018年3月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认定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决定于3月23日起,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即232措施)。232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不符合“安全例外”规定,实际上构成保障措施。该措施已于3月23日起实施,对我国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我国倡导并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对美中止关税减让义务是我国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维护我国利益而采取的正当举措。